中国反腐败史话(共10册)

中国反腐败史话(共10册) - 图书城
作者:
编辑、剪辑:李小红|
ISBN:
9787311025489 , 7311025486
出版社:
兰州大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05-05
定价:
150.00
¥12.80元 去卓越网购买 免费配送!
¥14.10元 去蔚蓝网购买
编辑推荐 :
腐败,是人类权力史上与生俱来的痼疾,也是当今世界各国普遍关注的社会话题。在中国反腐败的历史上,有成功的经验和做法,也有失败的教训和漏洞;造就了许多廉洁自守、堪称“中华民族脊梁”的清官,也出现了大批令人痛恨的贪官污吏。本书从正反两方面总结了前人在长期的反腐败实践中积累下来的重要遗产,忠于历史、追求真实,以史为鉴、雅俗共赏。请看本册:民国时期反腐败史话……
作者简介 :
李小红,出生于四川资阳。四川师范学院历史学学士、硕士,浙江大学历史学博士。现为宁波大学文学院历史系副教授,主要从事中国古代史、浙东地方史的研究,已发表论文20余篇,参编著作多部。
目录 :

代序:历史是一面镜子/王春瑜/1


“施典于邦国,建其牧,立其监”/1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确立


“惟歌生民病,愿得天子知”/39


——魏晋南北朝监察制度的嬗变


“贤良方正、直言极谏”/66


——隋唐监察制度的完善
书摘:
一、《鄂州约法》的反腐败原则
1911年10月lO日,武昌起义爆发,武汉三镇光复,起义军推举原湖北清军协统黎元洪为鄂军都督,推举立宪派首领、原湖北谘议局议长汤化龙为民政部长,成立湖北军政府。革命党人同时还组成谋略处实际负责军政府事务,“大事皆决于谋略处”。湖北军政府是战争时期建立的带有军事性质的政权。它既是行政机关,又是军事指挥机构。同时,它在成立初期,还有权颁布具有法律效力的命令,在一定程度上行使立法机关的职能。《中华民国鄂州临时约法草案》就是湖北军政府制定并颁布的一部极为重要的、带有根本法性质的法律文件。
《中华民国鄂州临时约法草案》简称《鄂州约法》,是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产物。《鄂州约法》的起草者、同盟会领导人之一的宋教仁,是根据资产阶级三权分立原则和天赋人权的民主自由思想来起草它的,并于11月9日由湖北军政府正式公布。
《鄂州约法》在总纲中明确宣称,要建立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性质的中华民国并按三权分立的原则组织:“鄂州政府以都督及其任命之政务委员与议会、法司构成之。”作为行政机关的都督和政务委员,与作为立法机关的议会和作为司法机关的法司,互相监督,互相制约,组成资产阶级的鄂州政权。对于官吏的监察、惩戒等,《鄂州约法》中也有很多具体的规定,如:“人民得诉讼于法司,求其审判;其对于行政官署所为违法损害权利之行为,则诉讼于行政审判院”。“都督除典试院、官吏惩戒院、审计院、行政审判院之官职及考试惩戒事项外,得制定文武官职官规”,等等。
在《鄂州约法》中规定要建设民主立宪政体,就是为了使权力相互制衡,防止因权力失衡、滥用而造成的贪污腐败现象的发生,从而尽力避免损及国家民族利益和民生幸福。
湖北军政府还注意到并强调司法独立的重要性。1911年10月,在《鄂军都督府通知陆军司法给军令参谋军务三部文》中,即指出了司法独立对“以人道为主义”、不“与各国宪法背驰”,也不“负各国认本政府为独立国之意”的重要意义。1912年1月20日,发生了一起震动社会的侵害司法独立事件:江夏临时审判所判决冯名斋诬告梁希林一案,该审判所所长谢震依据法理宣布判词时,军务部稽察陈庆章、都督府书记冯祥麟横加干涉,逼令该所长将审判案取消而后了事,不然必以武力相向,该所长“迫于势力,徒唤奈何而已”。这一事件发生后,临时副总统黎元洪出面,内务部下文通饬各属不得侵害司法独立。这一事件一方面显示出部分官吏以权谋私、干预司 ……
联系客服 - 加入到博客 - 开发者API - 图书目录 - 关于图书城 - 对外合作 - 购书指南 - 可以在线阅读吗?
图书城网上书店 © TuShuCheng.com - 京ICP备06069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