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作为学者的基本态度是,尽可能做到两个忠实:(1)忠实于法理。即尽可能以一般可理解、可交流的法学原理和知识为依据来解释,而不作自我想当然的自言自语,不满足于自以为是的“自圆其说”。(2)忠实于立法本意。即尽可能按照立法者或法律条文的本来意图来解释。
——王全兴
劳动合同法条文精解
内容提要 :
我作为学者的基本态度是,尽可能做到两个忠实:(1)忠实于法理。即尽可能以一般可理解、可交流的法学原理和知识为依据来解释,而不作自我想当然的自言自语,不满足于自以为是的“自圆其说”。(2)忠实于立法本意。即尽可能按照立法者或法律条文的本来意图来解释。
——王全兴 编辑推荐 :
我作为学者的基本态度是,尽可能做到两个忠实:(1)忠实于法理。即尽可能以一般可理解、可交流的法学原理和知识为依据来解释,而不作自我想当然的自言自语,不满足于自以为是的“自圆其说”。(2)忠实于立法本意。即尽可能按照立法者或法律条文的本来意图来解释。
——王全兴 作者简介 :
王全兴,1956年8月生,湖北省大冶市人。湖南大学法学院、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劳动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005年),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997年)。
公开发表经济法学论文70多篇、社会法学论文50多篇,有30多篇论文被公开出版物转载;独著、主编或合著专著7部;先后主编“九五”、“十五”普通高等教育国家级重点教材《劳动法》;参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草案的论证或起草;担任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美、中英劳动法合作项目中方专家。 目录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立法宗旨] 11 一、立法目的条款的意义 /1 二、立法目的的内容 /1 第二条 [适用范围] /10 一、劳动关系的界定 /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