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视与市场经济对话/媒介经营大视野丛书

中国电视与市场经济对话/媒介经营大视野丛书 - 图书城

增改描述、封面图片

作者:
任金州编
ISBN:
9787810850155 , 7810850156
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02年
定价:
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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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中国加入wto和多媒体技术的飞速发展,给我国广播电视业带来了巨大的机遇和挑战。 如何在新形势下积极稳妥地改革与市场经济下相适应的传统的广播电视体制? 如何尽快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高效、便捷的广播电视管理机制? 如何使我国电视节目尽快适应社会各阶层不断增长、不断变化的需要? 本书作者在大量艰苦细致调查研究基础上,对上述问题进行了探讨和研究。
作者简介:
任金洲,男,教授,硕士生导师,北京广播学院副院长,北京影视艺术家协会副主席,北京市新闻工作者协会常务理事,中国电视纪录片研究会副会长。1982年1月毕业于北京广学院电视系电视摄影专业,留校后任教,主讲《电视摄影造型》、《电视新闻摄影》、《电视新闻节目研究》等课程。
  出版专著《电视摄影造型》,与人合著《电视摄像》、《电视摄影与编辑》;作为常务副主编组织编撰了大型理论著作《中国应用电视学》,该书获得1997年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995年北京市社科理论著作二等奖。
  1997年主编“九五”国家重点教材《电视学系列教程》(20本);1999年主持僵国艺术科学规划重点研究课题《广播电视节目策划研究》,编写出版《电视节目策划研究》和《电视策划资本论》;2000年编写出版《电视外宣策略与案例分析》;2000年主《中国电视与市场经济对话》,获2002年总局广播电视学会理论著作二等奖。2003年主持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社会科学研究课题《2008年奥运会电视体育转播标准研究》。1997年策划、编导20集大型电视文献片《中国电视四十年》,获北京市床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50周年文艺作品证集评奖活动电视专题片优秀奖。
目录:

第一章 危机中生存
第一节 WTO,爱恨两难
◇远望WTO
◇狼来了,咬谁一口
◇挣钱没商量
◇非等量级的拳击赛
◇乐观地把握契机
第二节 INTERNET一网打尽
◇比特当代
◇技术不是瓶颈
◇国外媒体上网风云录
◇国内媒体上网龙虎榜
◇硬币的两面
第二章 我国的电视体制
◇中国电视体制分析
◇摸着石头过河
◇中国电视体制改革——一个无法逆转的趋势
◇改革的立足点
◇摸着石头过河之后
◇建立中国影视业市场
第三章 国际上几种典型的电视体制
◇商业电视的典型——美国
◇公营电视(l)——英国
◇公营电视(2)——日本
第四章 试把天机道破——体制与机制
第一节 国企的今天就是媒体的明天
◇政治家的思想+企业家的头脑=?
◇有花待折直须折——产权改革势在必行
◇走着瞧:股份制
第二节 做好准备了吗?
◇说的是财务管理
◇一个真实的理财大员
◇先从哪儿开刀?
◇不要满不在乎——国有资产流失
◇不要随心所欲——聊聊成本核算
◇摩天大厦的地基
◇从边缘到主流
◇加法项有哪些?
◇能控制成本吗?
……
书摘:
这些设想和措施与国际电视业企业大型化的发展趋势是相吻合的。但是在组建集团问题上,最怕的是靠行政手段勉强撮合,出现拼凑集团,以及对现有事业单位的翻牌现象。这在中国是一种普遍现象,提出集团化想法以后马上成立集团,实际上就是翻牌,没有什么变化。表面是集团,但是并没有达到集团的要求。
在削减播出机构上,要避免仓促行事。要有解决实际问题的妥善方案。不要急急忙忙地做。为了避免出现不良现象,有两个问题要经过研究。
(1)广播影视集团的性质。广播影视集团到底是什么性质?十五大以后,中央提出来,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需要进一步加大改革开放的力度,提出一项具体措施就是组建集团,而且把组建集团作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深化改革的重要突破口。那广播影视集团应该具备什么性质?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有三种选择。
第一种选择,是按照国有企业改革的办法组建企业性的集团。但是需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如何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之间的矛盾;二是如何向国家纳税,或者在一定时间内,争取到哪些优惠政策。这两个问题不解决,匆匆忙忙地企业化就会出现问题。
第二种选择,是建立国有独资事业集团。但是,如果广播电视成立的都是国家事业集团,那么,就不能随意套用企业改革的政策,甚至也不能随意使用企业改革的惯用术语,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上市、资本运营等等不能套用。
从实际情况看,第一种形式就是企业当中有事业单位,这是允许的。第二种形式就是事业集团当中有企业单位,比如像现在很多电视台下边设立公司。但是,在这两种集团当中,广播电台、电视台能不能成为企业,这是一个比较棘手的问题。按照国家正式公布的文件,广播电视属于第三产业。但是广播电视台、电台是国家出资兴办社会公益事业的事业单位,这是一个很大的矛盾。怎么解决这个矛盾?在我们国家,企业单位和事业单位之间的性质、职能是完全不同的,绝对不能混为一谈,要不然这个问题就没法解决了。
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呢?在2001年全国的宣传部长会上提出了第三种选择,即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类的集团,经批准成为国家授权投资的公司,经营国有资产,这个集团所属的报刊社、出版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如果作为子公司,也可以成为国有独资公司,这是开拓新路。加入这类企业性质集团的广播电台、电视台,有可能成为国家独资公司,由原来的事业单位变成企业单位,这一点如果能够成为现实,这是我们改革当中的一个重大突破。
2.制播分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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