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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2006年5月1日,《交通事故现场勘查与调查要则》 (以下简称《勘查要则》)在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各办案单位正式实施。这个规范的实施,是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历程中的一件大事,对促进事故办案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提升事故办案质量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执法公信力,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交通事故观场的勘查与调查,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案的基础与核心。在以往的工作实践中,因种种原因,办案人员在对交通事故观场进行勘查与调查时,经常出现遗漏重要证据的问题,它不但直接造成事故事实和当事人责任无法确定,同时还影响着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人民警察的形象。 编辑推荐:
2006年5月1日,《交通事故现场勘查与调查要则》 (以下简称《勘查要则》)在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各办案单位正式实施。这个规范的实施,是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历程中的一件大事,对促进事故办案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提升事故办案质量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执法公信力,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交通事故观场的勘查与调查,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案的基础与核心。在以往的工作实践中,因种种原因,办案人员在对交通事故观场进行勘查与调查时,经常出现遗漏重要证据的问题,它不但直接造成事故事实和当事人责任无法确定,同时还影响着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人民警察的形象。 目录:
交通事故现场勘查与调查要则
附录: 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确定标准(试行) (2005年4月28日) 《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确定标准(试行)》相关问题解读 一、“交通事故责任”与“当事人责任”有何区别 二、当事人责任与对其予以行政处罚有何关系 三、当事人责任与追究其民事赔偿责任有何关系 四、当事人责任与追究其刑事法律责任有何关系 五、制定标准的目的、意义 六、制定标准的背景 七、制定《标准》的法律依据与体例 八、标准的内容结构 九、适用标准的前提是什么 十、标准有何法律效力 十一、标准为什么仅适用于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 十二、标准对外地车辆和当事人是否适用 十三、制定标准的基本原则 十四、为什么将违法行为分为AB两类 十五、为什么在附录中只包括了125种交通违法行为 十六、为什么将交通事故类型分为14类,根据是什么 十七、为什么要制定“全责”条款 十八、为什么要优先适用“确定责任一”的规定 十九、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为什么确定当事人全部责任 二十、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为什么确定当事人全部责任 二十一、当事人驾驶车辆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红灯继续通行的,为什么确定当事人全部责任 二十二、当事人驾驶机动车越过施划有禁止穿越的道路中心红或者隔离高州与道路上的其他车辆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为什么确定当事人全部责任 二十三、当事人驾驶机动车进入非机动车道或非机动车通行范围内,刮撞同向行驶非机动车的,为什么确定当事人全部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