阐述职业危害/祥琦说法

阐述职业危害/祥琦说法 - 图书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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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ISBN:
9787504555090 , 7504555096
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06-4
定价: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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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内容提要:
为了帮助用人单位充分理解《职业病防治法》的内容,提高管理者和从业人员对职业病的防范意识,最大限度地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本书作者左祥琦通过多年潜心研究,结合我国职业危害防治法治建设及相关理论,并辅之以基层单位的丰富实践经验及大量案例,经精心总结后撰写了本书。
本书特别适合以下人员阅读: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人力资源管理者、职业卫生专业人员、工会干部、企业法律顾问、律师、各地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劳动争议仲裁员、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人员,高等院校中相关专业的学生等。
作者简介:
左祥琦,劳动法专家,资深劳动争议仲裁员、律师,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大家看法》等栏目特约嘉宾,搜狐、博士伦、金佰利、肯德基,UT斯达康、大唐电信等数十家知名企业的人力资源法律顾问,祥琦劳动信息咨询公司和才俊人力资源公司的创始人、总经理;在清华大学等高等院校及众多大中型企业担任客座教授与专家顾问,讲授劳动关系和劳动争议等劳动法课程;在中国劳动保障报的《祥琦说法》专栏荣获“中国新闻名专栏奖” (全国新闻专栏最高奖);在北京广播电台担任劳动法节目的常年嘉宾主持及撰稿人;创建了专业网站“中国劳动法务网”(www。hrlaw。com.cn,又名“HR法网”),并担任该网站首席顾问。
编辑推荐:
《阐述职业危害》特别适合以下人员阅读: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人力资源管理者、职业卫生专业人员、工会干部、企业法律顾问、律师、各地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劳动争议仲裁员、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人员,高等院校中相关专业的学生等。
目录:
基础知识篇
1.何为职业病
2.《职业病防治法》的立法宗旨
3.我的病跟职业有关,为什么不算职业病
4.防治职业病是用人单位不可推卸的责任
防护与管理篇
1.工作场所应符合哪些职业卫生要求
2.单位非得要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吗
3.什么样的扩建项目需向卫生部门提交预评估报告
4.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做到“三同时”
5.单位应采取的职业病防治措施有哪些
6.不给员工配备职业病防护用品是违法的
7.为什么法律要强制企业用新工艺替代旧工艺
8.小小的警示标识可以让员工远离职业病
9.采用哪些特殊措施可防范急性职业损伤
10.企业须由专人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吗
11.隐瞒职业危害是对员工的更大伤害
12.对使用有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或放射性材料的特殊要求
13.不得生产或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带有职业危害的材料
14.可以让包工头承包带有职业危害的作业吗
15.隐瞒原材料中的职业病危害要承担法律责任
16.工作中的职业危害应让劳动者事先知道
17.职业卫生培训对于管理者和工人都是必需的
18.岗前健康检查的必要性
19.应为职业病患者调整工作岗位
20.为什么要给职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2l.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
22.未成年工可以从事有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吗
23.让怀孕女工远离职业危害
24.劳动者所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
25.工会在职业病防治方面的职责
26.职业病防治费用不能挤占职工福利基金
诊断鉴定篇
1.不能随便找个医院就进行职业病诊断
2.异地打工返乡后,可以在家乡进行职业病诊断吗
3.职业病的诊断原则及有关程序
4.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如何申请鉴定或再鉴定
5.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组成及职责
6.职业病鉴定委员会成员应回避的情形
7.单位有义务向诊断机抅提供员工职业健康监护资料
病人保障篇
1.疑似职业病患者的劳动合同能终止吗
2.职业病与工伤保险的关系
3,职业病患者应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
4.原单位造成的职业病可以让现单位承担责任吗
5.企业合并后,怎样处理原企业的职业病病人
6.职业病不能一次赔偿了断
7.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患了职业病怎么办
综合篇
1.用人单位和相关部门的职业病报告义务
2.对职业病统计报告管理的规定
3.对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
4.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的法律责任
附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
职业病目录
后记
书摘:
10.企业须由专人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吗
因企业存在毒物、粉尘、噪声等造成职工罹患职业病的数量,近年来在某市呈逐年上升趋势。最近,市卫生监督所对市区19家用人单位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的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发现有9家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企业,没有采取应急救援措施,也没有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
职业危害主要涉及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粉尘、放射性物质等。这次检查的19家用人单位,涉及化工、机械、纺织、建材等行业。在检查中还发现,一些企业在发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也没有采取相应治理措施或停止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
卫监部门分析后认为,出现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一些企业缺乏职业病防治的意识,只追求经济效益,不愿花费精力和物力投入职业卫生工作。
检查结束后,卫监部门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对上述两类违法企业分别给予责令限期改正、警告,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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