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技术企业经营管理论

高技术企业经营管理论 - 图书城
作者:
邢以群等著
ISBN:
9787308022590 , 7308022595
出版社:
浙江大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
未知
定价: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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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
第一章 高技术企业及其界定
第一节 高技术及其特点
一、国内外对高技术的定义
二、对现有定义的分析
三、高技术的本质特点
第二节 高技术企业及其界定
一、高技术企业的定义
二、高技术企业的类型
三、高技术企业的现有认定标准
第二章 高技术企业的系统构成
第一节 高技术企业的构成要素
一、系统的构成
二、基础要素
三、衍生要素
第二节 高技术企业的特点
一、构成要素的质或地位的不同
二、企业运作上的不同
第三节 高技术企业的生命周期
一、高技术企业的生命周期
二、企业形成发展规律的研究重点
第三章 创业群体的形成
第一节 高技术企业基础要素的形成
一、成为创业成员的条件
二、基础要素的形成
第二节 创业群体的形成条件
一、基础要素的聚集条件
二、行为主体的创业动力
三、要素行为主体间的组合条件分析
第三节 企业核的形成方式
一、要素聚集模式
二、聚集方式:融合、改造、重组
三、要素流动组合的摩擦力分析
第十二章 高技术企业的经营策略
第一节 “优生”策略的实施
一、搞好市场调研,选准主导技术、产品
二、寻找合适人选,搭配好创业班子
三、明确产权关系,确立公平的利益分配机制
四、选择合适方式,建立高技术企业
第二节 “强身健体”策略的运用
一、经营策略的选择
二、技术创新策略
三、资金筹措策略
四、市场开拓策略
五、管理方法的完善
六、管理者的培养
主要参考文献
后记
书摘:
当环境中对于该类资源的供求量一定时,拥有该类资源的行为主体的谈判力量就与其所拥有的该项资源与同类资源相比是否具有比较优势有关。一般地,该项资源越是具有较大的比较优势,该项资源的行为主体在谈判中的谈判力量就越强。这种比较优势的具体表现视要素种类的不同而不同。例如,当行为主体拥有一项应用范围广、成果成熟度比较高的技术时,他与其他方进行组合谈判时所拥有的谈判力量就明显要比拥有‘项应用范围窄、成熟度低的技术时强。
高技术企业是以技术要素为核心要素的,因此,该项技术要素所能取得的预期收益的大小,对于投资各方的谈判力量也有很大的影响。若该项技术的预期产出值比较大,则意味着此项技术能给投资者带来较大的到报,此时,拥有该项技术要素的行为主体的谈判力量就增强,而其他方进一步要求合作剩余的力量就会减弱。
高风险会将技术方置于十分不利的谈判地位,因为其他投资者可能会望而却步。投资该项技术的风险越大,技术方的谈判力量就越弱,资金方和管理方要求高回报的权力就越大。
第三节企业核的形成方式
当具有一定创业动力的独立自主的要素行为主体间满足要素组合条件时,就有可能进行各要素问的相互结合,从而形成高技术企业核。
一、要素聚集模式
高技术企业基础要素的聚集根据聚集力的来源,可分为政府模式和市场模式两大类。[18]
1.政府模式
政府模式是指运用政府力量聚集高技术企业基础要素的方式。
对于组合的要素,政府模式是他动式的,即是运用政府力量(法律、法规、政令和其他行政手段或利益、荣誉等诱导激励手段)来驱动各要素,使其相互组合。对于要素投入量大、技术难度高、战略意义重大的高技术企业(大单元高技术企业),一般适合于采用政府模式。[16]如我国的航天、航空企业,原子能、核电站等。这些高技术企业若要由市场来驱动就非常困难。政府创建高技术企业的动力来自国家安全或经济发展的需要,组合要素是通过政府所拥有的支配其职权范围内的各种要素的特权和政策、荣誉等职权外对要素行为主体的诱惑。
2.市场模式
市场模式是指运用市场力量聚集高技术企业基本要素的方式。市场模式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各要素在其行为主体或其利益代表人的经济利益或成就需要的驱动下,采取主动的方式,自主结合。市场模式一般适合于所需要素投入量较少、技术难度相对较低的高技术企业(中小单元高技术企业)的创建。
在市场模式中,高技术企业的创业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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