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进程中的农地转用问题研究》共有六章,分别是第一章,导论
;第二章,农地转用中的农民权益;第三章,农地转用中的政府收益;第四
章,制度分析:农地产权制度;第五章,制度分析:农地征用制度;第六章
,农地发展权和失地农民发展权。
一、目前我国已进入城市化快速发展时期,城市化进程中的农地转用带
来了一些问题,主要是:耕地面积大量减少,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增多;失地
农民数量增加,因征地引发的社会矛盾激化。农地转用研究是实践提出的紧
迫课题,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既要肯定城市化进程中农地转用是一
个不可逆转的必然趋势,也要结合中国国情,严格控制农地转用的速率,还
要在转用中注意保护农民的权益。既要注意解决农地转用中农民权益保护问
题,更要重视在农地转用的同时,完成农民身份转换的问题。城市化不能仅
仅划走农民的土地,更要把农民化成市民。
二、大量事实证明,农地转用的过程不是一个平等的市场交易的过程,
对农民来讲,它是一个强制的、被迫的过程。在征地程序等各个环节,都普
遍存在着农民权益被剥夺、被侵害的情况。特别是农民的身份转换尚未引起
足够重视。失地农民的问题,并不仅仅是农民失去土地的问题,而是农民在
失去土地的同时,没有完成身份转换的问题。
三、农地转用在农民权益被侵犯的同时,地方政府却获得了可观的收益
,原因是政府垄断了土地一级市场,通过行政权力,利用土地征用制度,一
手从农民那里低价征地,一手面向市场高价卖地,同时充当了国有土地的所
有者、管理者、征地者和供地者等多重角色。征地越多,政府收益越高。
四、农地转用中的问题,从根本上讲来自农地产权制度和农地征用制度
的缺陷。我国农地产权制度的缺陷主要有:农地所有权方面的缺陷,包括所
有权主体不明确、所有权内容不完善、所有权主体的利益得不到保障;承包
经营权方面的缺陷,包括承包经营权不稳定、内涵不明确、权利和义务不对
称等。农地产权制度改革的建议是:国家终极所有,农户永久使用,政府有
效管理,法律提供保障。
五、同时,农地征用制度也必须改革。现行征地制度的主要缺陷有:征
地权普遍化、公共利益扩大化、补偿标准简单化、收益分配非农化等。征地
制度改革要树立人本意识、成本意识、统筹意识、国策意识、平衡意识。征
地制度改革的重点应主要解决两个所有权不平等问题、法律冲突问题、公共
利益界定问题、对等谈判主体问题、增值收益分配问题、社会保障问题等。
应该确定农地转用的审慎原则;取消具体的补偿标准,只定原则;确立追溯
式补偿概念;确定农民安置的责任主体;建立征地纠纷的听证评议制度。
六、建议在农地转用中,借鉴国际经验,引入土地发展权,并结合农地
产权制度和农地征用制度改革,合理配置土地发展权;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
和使用权性质的发展权归国家所有,不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和使用权性质的
土地发展权归农民所有。对非公共用途的征地,要对农民进行土地发展权补
偿。失地农民不仅失去了具有保障意义的土地,而且其生计和发展都受到一
定威胁。失地农民发展权主要是为失地农民尽快实现身份转换而创设,主要
是要保障失地农民医疗卫生的权利、教育培训的权利、社会保障的权利和享
受城市居民待遇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