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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全面建立,我国经济生活呈多元化趋势。从经济关系的主体看,不仅有国家、集体、个体、民营经济和外资经营企业,而且有国有资产占主体的股份制经济,个体与外资合营的股份经济。从经济法律关系领域看,不仅有消费市场、生产资料市场,还有金融、劳务、技术信息、房地产开发等市场;不仅有购销权利义务,还包括借贷、抵押、劳务、技术转让、产品专卖、房地产开发等各种新型权利义务关系。
作者简介:
叶青,1963年,江苏无锡市人。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系本科,诉讼法专业研究生毕业。法学士、法学硕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任华东政法学院研究生教育院常务副院长。主要从事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比较刑事诉讼法学和公证法学的教学与研究工作。曾先后在美国、英国、澳大利亚、俄罗斯及香港特区等在学法学院访问、学习,及在澳门大学法学院讲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曾主编、参编《中国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诉讼法学专论》、《刑事审判方式改革研究》、等著作。在《法学》、《诉讼法论丛》、《政治与法律》、《法制社会发展》、《证据学论坛》、《澳门研究》等报刊上发表论文60多篇。系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全国刑事诉讼法学专业委员会委员,上海市法学会诉讼学研究会副会长。
编辑推荐:
审判,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专门机构和其他政府部门,根据一定的指导思想和原则,遵照一定的程序,依法行使权力,对各类案件进行审判和裁决的活动。西方的诉讼理论将审判视为法院解决特定争议各方之间的利益争端的国家活动,亦即审判是指法官对于已经起诉的案件,依照法定的程序在控辩双方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的活动。
目录:
第一章 审判原理概述
第二章 审判原则研究 第三章 审判制度研究 第四章 刑事审判权运行方式研究 第五章 刑事普通审判程序研究 第六章 特殊审判程序研究 第七章 开庭前程序研究 第八章 法官制度研究 第九章 WTO对中国审判制度的影响及其调整 第十章 执行程序研究 第十一章 裁判文书改革研究 后记 书摘:
审判公开原则的产小决非偶然,其产生和发展有着坚实的理论基础。
首先,从根本上讲,这是民主政治的当然要求。民主政治本质上是人民群众当家作主,只有在人民了解、监督国家活动的基础上才能施行,这就必然要求推行公开性原则。审判作为一种重要的国家活动,当然要贯彻这一原则。因此,有学者称,公开审判是一个国家民主化的体现,在一定意义上讲,这方面作的程度如何是民主化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 其次,它是程序正义的重要条件。“没有公开则无所谓正义。”“一切肮脏的事情都是在‘暗箱作业’中完成的,追求正义的法律程序必然是公开的、透明的。”因此,程序公开是程序正义的重要内容和必要前提。审判活动作为诉讼程序的核心环节,当然也不能例外,因而审判也应当实行公开。 五、审判公开原则的价值基础 (1)审判公开有利于实现公正。一方面,通过公开审判,能够将各种证据最大限度地揭示出来,尽可能地将案件的真实面貌展现于众,从而保证法官兼听则明,最为接近地认定案件真实,为其客观、公正地做出裁判打下牢靠基础。另一方面,实行公开审判,可以保障那些对审判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参加到诉讼中去,使其有机会发表自己的观点和提出支持该观点的证据,以及反驳对方提出的观点和证据,从而实现程序公证。 (2)审判公开有利于增强公众对司法的信心,从而树立司法权威。实行审判公开,可以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了解司法权利及整个诉讼程序的运作方式,亲眼目睹实现正义的全过程,从而有助于增强社会公众对司法的认同感,在心目中留下司法人员的良好形象,极大地鼓舞人民群众参与和支持司法活动的热情。而越是这样,司法权威就越能得到力口强。 (3)审判公开有利于制约权力,遏制司法腐败。因为实行审判公开,一方面满足诉讼参与人、社会公众知情权的需要,发挥他们的监督作用,使办案人员在众目睽映之下而不敢轻易“触电”;另一方面在“阳光”下,既可以增强办案人员的责任心,防止恣意、专制,提高办案质量,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司法腐败现象的发生。 (4)审判公开有利于进行法制教育,增强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因为通过公开审判,可以使广大人民群众身临其境地感受到司法人员办案的全部过程,了解到自己的权利与义务,从而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并积极地同违法犯罪作斗争,进而保障正确有效地实施法律。 六、审判公开原则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