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政治论:一种宪政民主理论的阐释
内容提要 :
本书从学术与历史的角度,阐释了近现代政治的本质,勾勒了权利政治的合法性的基础,阐明了权利政治的制度结构与建构,揭示了权利政治的价值与伦理基础,说明了权利政治的未来发展趋势与脉络。
编辑推荐 :
本书内容涉及到政治学、法学、伦理学、社会学、历史学诸学科,历史跨度可谓上下数千年,思想与理论深邃、丰富,博大精深,所以从严格意义上说,本书仅是一本关于权利政治的导论,从学术与历史的角度,阐释了近现代政治的本质,勾勒了权利政治的合法性的基础,阐明了权利政治的制度结构与建构,揭示了权利政治的价值与伦理基础,说明了权利政治的未来发展趋势与脉络。
目录 :
前言 第一章 权利政治的理论阐释 一、权利是什么 (一)权利的本质与评说 (二)权利本质的要素解释 (三)权利的新分析 …… 书摘:
从法律的角度看,一般认为,私法主要指的是民法,公法主要指的是政治法。而民法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说过:“私法和私有制是从自然形成的共同体形式的解体过程中同时发展起来的。……在现代各国人民那里,工业和贸易瓦解了封建的共同体形式,因此对他们来说,随着私有制和私法的产生,便开始了一个能够进一步发展的新阶段”。山因此,推动私法发展的是商品经济。但商品经济交换的法则是自由自愿,交换是为了达到自己的物质的、文化的和精神上的需要和目的,而这种需要和目的只有使自身(通过商品生产)成为他人的手段时,才能实现。因此,在这里,任何一方都不能使用暴力,在流通小作为流通主体所给出的与所获得的是相等量的东西,因而他们又“实现为平等的人”。私法的自由原则是私域内的基本原则,没有自由,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私法和私域。这种自由原体现于私域里即为个人自由——个人的选择和行为方式得到尊重和宽容,包括免除“多数的暴虐”和“社会的暴虐”压迫的自由、个性发展的自由、思想言论自由、按自己志趣或意愿选择生活方式的自由等;自由原则在公域里则为政治自由——公民的自主与自治,包括选举自由与被选举自由、批评与发表反对意见的自山、信仰自由、结社自由、示威游行自由、学术自由等。自由原则要求国家除法律规定的自由和法律未禁止的自由不得介入外,对.自由的限应减少到最低限度。自由是法律保障的自由,人们在对法律的从中实现了自由,从而形成了一条链条环:权利制约权力——权力受制不得干涉自由——公民遵从法律——自由实现——权利政
治价值或目的实现。 代表之权力源于人民,则权力须服务于人民、忠诚于人民;否则,凡滥用权力或使权力私有化,从而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变成不是为了实现公共目标和利益而是为了攫取个人化的利益的工具,即政治权力的腐败是代表权力异化的显著特征。代表权力的异化现象在任何一个社会共同体中都存在着,问题只是异化程度是否具有普遍性和广泛性,或者说是否是制度性异化。质言之,只有制度性权力异化才具有普遍性和广泛性,因为制度本身就是权力异化的温床。 代表权力的异化的危害性在于:首先,它在本质上背离了代表的性质,舍弃了代表自己对人民或选民的承诺,也违背了其个人的道德良知。为了追逐个人的私利而把权力当做了某种交易的商品,实际上是拿人民大众的公共利益作换取一己之利的资本,把统治者的自私自利当做公共利益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