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时期国民政府盐务政策研究/文史哲博士文丛

抗战时期国民政府盐务政策研究/文史哲博士文丛 - 图书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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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ISBN:
9787533313616 , 7533313615
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04-6-1
定价:
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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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本书作者是我前些年指导的硕士毕业生,后来他考入杭州大学(现浙江大学)攻读中国近现代史专业的博士学位,仍由我指导。他的硕士学位论文题目是《试论1927―1937年南京国民政府关税、盐税和统税的整理与改革》(1991年5月),应该说这是他在1996年进行博士论文选题时的考虑基础。这部书稿是他在博士毕业论文的基础上完成的,倾注了他十余年的心血。
过去常说,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盐是人们的日常必需, 同时又有着多方面的用途; 中国盐业历史悠久,盐税又是历代中国政府的重要财政来源之一。因此,有关盐务问题涉及着中国历史上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诸多领域。由于以前历代政府都过于重视盐的财政功能,凡是税收增收举措每多因袭,而对于盐政中的弊端陋习却不能尽力纠改。时间长了,便积重难返。历史上有“盐糊涂”的说法。古代盐史研究一向为学术界所重视。
抗日战争是一场以实现中华民族独立自主为主要任务的战争,同时也是自鸦片战争以来中国人民反帝斗争史上规模空前的、第一次取得了彻底胜利的民族自卫战争。作为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又为反对法西斯侵略保卫世界和平做出了伟大贡献。对近代中国这一非同寻常的历史给予充分的重视是很自然的。中国近代历史上抗战时期的盐政问题是民国史研究中的一个薄弱环节,资料虽说浩瀚,而整理出版的却只是其中很少一部分。选题本身富有挑战性,同时也极具学术价值。据我所知,有关国民政府盐务档案资料是很多的,不仅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有,各个省(市)档案馆,乃至一些县市档案馆也有相当丰富的保存。由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经济史研究室编辑、南开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中国近代盐务史资料选辑》是我国第一部系统的中国近代盐务史资料选辑。近年来,随着实事求是作风的大力落实,随着学术视野的不断拓宽,民国盐务史的研究工作也越来越细化,相关的研究成果开始多起来了,学术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1997年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中国盐业史》等专著,更是在2002年获得中国史学界最高奖――第二届“郭沫若中国历史学奖”。这也说明近代盐务问题研究及其意义得到了学术界的肯定。
学术研究需要不断创新,而创新不是轻而易举的。真正的学术创新要花费大量的时间与精力,信息网络时代可以给学术研究提供更便利的条件,却不可能带来做学问的捷径。抗战时期国民政府的盐务研究,前人虽已有若干成果,但仍嫌薄弱,有待深入探讨。本书作者对此在理论上做了深刻思考,在资料搜集方面付出很大的努力,充分参考并认真审视前人成果,做出可喜成绩,对于中国近代经济史和抗日战争史的研究,都是很有意义的。
作者简介:
董振平,1965年3月生,山东营县人。先后就读于曲阜师范大学、浙江大学(原杭州大学),获历史学学士、硕士、博士学位。现为山东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从事中国近现代史的教学与研究。已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并主编、参编著作及教材多部。
目录:

第一章 前言
第二章 抗战前南京国民政府的盐政
一、盐务组织机构的沿革
二、盐业生产问题
三、运销制度的演变
四、对盐税的整理
五、私盐与缉私制度
六、南京国民政府盐政改革概论
第三章 抗战前期国民政府的盐统制
一、盐务管理机构的改组与迁移
二、产制政策
三、运输制度
四、销售制度
五、征榷制度
六、缉私制度
七、盐统制时期盐政的利弊得失
第四章 抗战后期国民政府的盐专卖
一、盐专卖制度的酝酿、筹备与实施
二、盐专卖制度的主要内容
三、盐专卖制度的利与弊
四、盐专卖制度的结局
第五章 结论
一、国民政府盐政变革的历史必然性及其意义
二、国民政府盐政变革的弊失分析
附录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来民国盐务史研究论著
附录二 部分盐务规章
一、盐法
二、私盐治罪法修正草案
三、盐专卖暂行条例
四、盐专卖暂行条例施行细则
附录三 浙区战时食盐收运处收运述评
附录四 主要征引书目
后记
书摘:
书摘
《新盐法》公布后,南京国民政府整理场产的措施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1.推广防私工程。
整理场产,最重要的莫过于控制场产,防杜场私。防私的办法,“一面须建筑仓坨,将产盐颗粒归储,一面须于产区之四周,筑堤掘壕,俾与外界隔绝。并就场区相当地点,建筑公路,分设税警营房,划定稽查路线,装置电话,以便巡缉,而资联络。场区有此完备建设,而后管理方臻周密。长芦区官坨,已于民国初年成立,惟防私工程,尚付阙如。自二十二年(1933年)开始,专从事于修筑滩场、壕沟、马路,并于场内设备税警驻所及场务所等。计先后完成公路一百二十余公里,壕沟二十余公里,桥梁八十余座,缸管式涵洞十三道,税警驻所七十五所,场务所三十五所,防私工程大致完备。”淮北区筹建推广防私工程,在全国各区中是最早的,从1929年9月开始筹集“整理费”,1931年7月开始建筑。淮北区各场工程分两期进行,第一期注重建坨,到1933年底已完成7处官坨;第二期则以开浚盐河、修筑各干支公路为主,到1936年底为止,共开浚河道5处,修筑公路9条。同时还在各场中分别配置相当警力,设置营房、岗亭,周密布防,并横绕圩滩,划定稽查线,扼要驻守,联络巡逻。经过上述整理,场产的管理渐趋规范,私漏因而减少,销数增旺。继淮北区之后,广东、山东、两浙、松江、福建5区则建筑与围场工程同时并举,也着手整理场产。广东区先后于潮桥、海陆丰、惠阳3场建仓坨90座,并于仓坨附近建筑嘹望楼、秤盐亭、税警驻所、场务所等设施。山东区于1934年成立建坨委员会,对所属各场进行测勘,决定先就胶澳、金口两场建筑仓坨及重要公路,稽查路线、税警驻所,其余各场也将陆续进行。两浙区于1934年成立盐场整理委员会,并设2程处,先就各重要盐场进行测量。1935年着手整理余姚场,并筑路浚河、敷设岗亭、嘹望台,钱清、黄岩2场也开始兴工建坨。松江区于1934年成立建坨委员会,兴建朱姓镇税警营房,并分别筹建各区官廒、运盐道路及开浚河道,敷设电话。福建区于1935年成立建坨委员会,先从前下、山腰2场着手,开沟、筑路、围堤及架设电话。以上鲁、松、浙、闽4区防私工程正进行之际,因战争而告停顿。
2.加强膏盐的管理。
膏盐系石膏矿的副产品,只有湖北、湖南生产,过去仅由地方政府征收营业税,但其产制运销却没有按照盐务制度办理,从而冲销官盐,造成税收流失。鉴于这种情况,南京国民政府于1935年在湖北设立应城膏盐管理局,管理应城膏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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