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投资学

证券投资学 - 图书城

增改描述、封面图片

作者:
ISBN:
9787542609045 , 7542609041
出版社:
出版日期:
1996-3-1
定价:
2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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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书的结构既反映了证券业和证券投资学发展的历史过程,又体现了证券投资学的理论逻辑。在前两篇中,作者论述了证券业的产生和作用、投资者为什么以及怎样进行证券交易,各国政府怎样加强证券市场的管理等问题,还具体讲述了股票、债券、货币市场证券、有形资产、投资基金等投资工具的基本特征和它们的正确运用。在第三篇中,作者对各种投资分析的理论和方法作了概括的、系统的阐述。作者不仅在内容上融入了证券业的新情况、新发展,而且以独立的见解进行理论评价。作者在第四篇中对现代证券投资理论和证券组合管理方法的论述是简要而明晰的。 再次,该书阐明了现代证券投资理论的有关数学模型的理论观点以及这些理论和方法的演进,是投资学的经典著作。
目录:

导论
第一章证券投资要素
第一节证券投资主体
第二节证券投资客体
第三节证券中介机构
第四节投资基金
……
书摘:
书摘
第三,专业经纪商负有抑制股价过度波动的责任。当某种股票被大量抛售可能导致价格暴跌时,专业经纪商应出来收购,缩小供求差距,保持价格平稳;相反,当某种股票出现抢购风潮时,专业经纪商应售出自己持有的股票,缓和供求矛盾,稳定股票价格。这要求专业经纪商不仅要有雄厚的资金实力,还要持有相当数量的股票。
由于专业经纪商在证券交易所内有着重要的地位,并起关键性作用,为防止个别专业经纪商利用其巨额财势和特殊地位操纵股票价格牟取暴利,证券交易所对专业经纪商有一整套严格的管理制度。例如在同一笔交易中不得同时以经纪商和自营商的双重身份出现,在没有完成客户委托单前不得做同向自营业务的客户优先原则等。
三.证券自营商
证券自营商是指运用自有资金、自有帐户、自行买卖证券、自负盈亏的经营机构。它们可以从证券发行机构或筹资单位购买证券,可以以交易所会员资格参加证券交易所自行买卖,也可以兼营证券的零数交易,并且还可充当企业股份的认购人或公司债券的应募人,但未经主管部门许可,不得委托证券经纪商代为买卖证券。
自营商通常都负有配合证券主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维持证券交易市场正常运行的义务。但他们不得在未经证券交易所同意的情况下,在交易市场联手进行自营买卖(操纵市场),不得为了操纵市场而高价收购或低价抛售证券,也不得以自营买卖的名义伐他人在交易市场买卖证券。自营商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一)交易所自营商
就是一般意义的自营商,即为谋取自身利润而用自己的资金买卖证券并自担风险的自营商。他们一般不与普通的投资者接触,只在交易大厅中自行买卖,通过低价买进高价卖出赚取利润,因此,他们需要在频繁的价格变动中捕捉有利时机,通常在极短时问内完成证券的买卖,故又称为“抢帽子”者。他们对同一种股票在同一营业日内可以连续买卖多次,从贱买贵卖中赚取利润,有较强的投机性。但他们的行为在客观上也起到了缩小价差、促进交易和维持市场连续性的作用。当市场上出现大批卖出或大批买进、供求失衡、市价大起大落时,自营商可凭借自己丰富的经验,依据自己长期以来对短期价格波动的判断,在大批客户脱手时买进,客户大批购进时卖出,促使市场供求趋于平衡,稳定了市场价格。
(二)零股自营商
是专门处理不足一个成交单位的股票交易的自营商。因为按证券交易所规定,在场内交易必须按规定的成交单位进行。例如,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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