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陷阱

消费陷阱 - 图书城

增改描述、封面图片

作者:
帅龙编
ISBN:
9787220063626 , 7220063628
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03-5-1
定价:
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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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本书列举了许多消费者容易上当或忽视的消费误区、盲点,从而使读者能从中吸取经验教训,使消费公平、合理。
目录:

第一章 失乐园——消费陷阱和侵权无处不在
第一节 此恨绵绵无绝期——没完没了的房地产纠纷和物业纠纷
第二节 家庭装修——暴利与室内污染相伴
第三节 导游回扣——“地球人都知道”的公开秘密
第四节 泥沙俱下、鱼龙混杂的民办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
第五节 瞒天过海——触目惊心的超市黑幕
……
书摘:
书摘
一目了然,在全部的购房款中,除了2%的公共维修基金用于今后的维修外,购房人要另付购房款2%左右的各项杂费(所购商品房面积越大,则杂费越多)。
房地产企业成为纳税冠军
房地产企业所缴国税部分中的增值税,地税部分中的营业税、所得税,足以让房地产业成为名副其实的纳税大户。作为一个带动上下游众多行业的产业龙头,仅商品房买卖所创造的税款金额在今后10年内恐怕都是其他任何一个产业所无法超越的。
各地为什么都争先扶持和发展房地产业?
根据我国的法律,城市土地归国有,也就是归各级人民政府所有。开发商开发项目就必须交纳“土地出让金”来换取土地。根据地块位置的不同和土地的开发难易程度不同,土地出让金从每平方米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符合资格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向原土地所有单位交纳了土地出让金和向有关部门交纳相应的税费之后,就可以得到《国有土地使用证》等“五证”,土地才能用于商业目的。
根据国土资源部发布的第11号令,即《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北京从2002年7月1日起停止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这意味着施行了12年的经营性用地的主要出让方式——“协议出让”已寿终正寝。土地交易中的暗箱操作将大大减少。
企业交了“土地出让金”,土地还是黄土一块,俗称“生地”,要解决的还有通水、通电、通天然气、通交通、通电信光缆、通暖、排水、排污等众多市政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交纳各项市政施工费用,才能使土地由“生地”变为“熟地”,土地才具开发价值。如此一来,负责市政工程施工的各企业就可以坐等生意上门了。
毫无疑问,房地产业使各地政府成为最大的受益者。
还有,很多城市的城市改造实行市场化运作,投资于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人获得土地及使用权作为其投资回报,不搞房地产开发也别无选择。
二、尾大不掉的支柱产业
由于房地产业的产值高、缴税多、带动相关产业共同发展的拉动作用大,因此,房地产业成为了各地政府的支柱产业。但是,凡事都存在有利的一面和不利的一面。
拿近来不断“招惹是非”的规划纠纷问题就可以看出,有关部门在做规划审批的时候,尤其是在对某些需要分阶段规划的大型项目进行审批时,考虑的首先是如果批准开发商的申请,能收多少土地出让金,能创多少利税,而没有把购房人对居住环境的切实需要放在第一位,以至于对开发商的规划申请,总是来者不拒,有求必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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