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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本书中,中法两位学者朱存明与多米尼克·费尔南代通过谈美说丑,对中法两国文化中对于美丑的种种观念、表现形态及对文学艺术各领域的影响,结合作者个人的经验作了生动形象的论说,包孕了作者个人独到的感受与体验。聆听作者对于美丑的种种发问,读者将会在精神与情感方面受到来自中西方不同文化的诸多启迪。适合中外文化爱好者、研究者、大学师生。
作者简介:
朱存明,男,1956年10月生,徐州市人。徐州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文学博士,文艺学、美术学专业硕士生导师,汉画像艺术研究所所长,淮海发展研究院汉文化研究所副所长,徐州师范大学学位委员会委员。中华美学学会会员,中国比较文学学会会员,中国文学人类学学会会员。被评为徐州师范大学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优秀学术人才,1998年被评为"江苏省333科学技术人才跨世纪培养工程"人员。被评为2000-2002年度徐州师范大学优秀科技工作者。研究方向:文艺学、美学等。
目录:
1 与丑结缘
2 怪异的神灵 3 怪诞与审美 4 谈美说丑 5 彩绘的历史 6 铸鼎象物的功能 7 拆半表现与丑怪 8 增肢与减肢怪 1 性与美 2 波德莱尔 3 俄尔甫斯 4 力量与违禁 5 绘画中的俄尔甫斯神话 6 音乐与美 7 音乐中的俄尔甫斯神话 8 美与赝品 9 红色与美 10 艺术与真实 11 文学与形体美 书摘:
书摘1
每一种不同的文化,与它的语言文字有着内在联系,语言文字是一种文化的表征。中国的汉字就以独特的符号象征体系,隐喻着中国独特的文化精神和审美观念。在汉字中,“美”字从羊从大,“大”当为“人”形,其字的含义是人戴着羊的图腾冠饰。当原始先民把自己装饰为图腾形象时,在祭祀礼仪中载歌载舞的感性生命活动形式就是美。以“羊大”为美,大约是中国西部羌人集团创造的,随着羌人集团的东渐,在华夏文明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美便成了一个普遍的概念。在对汉字丑的起源进行研究后,我惊奇的发现,丑的原初意义也是戴着图腾面具的形象。“丑”古文字作“丑”,从“酉”从“鬼”。古人认为:“丑,谓怪异之事”。“鬼”的原义指“鬼方”人的图腾形象。鬼方指西戎,春秋后称狄人也。“鬼”的本义是指人戴魃头。由于鬼方人好战而被打败,所以称其为“丑”恶之丑。以后丑才转化为一个独特的审美范畴。在中国,丑与怪往往相连,称为“丑怪”,“怪”指奇怪的事。“凡奇异非常皆日怪。”怪与妖的意义相仿,所以又称为“妖怪”、“精怪”。这些妖魔鬼怪在形象上都是丑陋的,但却有审美价值。丑是令人心灵不安的痛苦的反映的结果。只有它被征服时,才能收容于艺术,加强美的效果。我们对中国古代艺术进行巡视后就会看到,艺术在过去或者现在,常常是一件不美的东西。 …… 书摘2 当我们说一首乐曲很美的时候,我们是否看到这一命题的矛盾的特性?或者,至少,我们是否意识到音乐的美与绘画、雕塑、面孔和人体的美具有根本不同的性质? 一幅画在我面前,只要有光线,它就是存在的。我可以凝视它的整体或注意观察一个细节。这是“一种物质的、固定的、占据一定空间并且所有部分永远同时存在的事物”,如同埃蒂耶纳·吉尔松写的一样(《绘画与现实》)。为了断定某种东西是美的,难道不需要它就在我面前,实在的,完整的,可以为我所理解,在某个方面为我所用,是凝视的对象,永恒并且是永远可见的? 然而,复述一下这位大哲学家与美学家的分析,“在何种意义上一部音乐作品是有生命的?”它只是写在或是印在乐谱上的约定的符号。这些符号意味着某些声音或声音的组合,但只是对于看谱演奏的人而言。而且,这些符号或象征,如果它们真的存在,那也就不是音乐了。“音乐的真正内容是由人类的嗓子或特别制造的乐器所发出的乐声。音乐没有别的形式,只存 在于组成它的声音,而因为这些声音只存在于其产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