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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路易·阿尔部塞是巴黎高师几代激进知识分子的精神之父,他的名字意味着“对马克思主义所做的最为警觉和最为现代的再阐释”(德里达),他的命运和荣辱成为当代伟大政治悲剧的象征。这本选集以他卓绝的“自我批评”历程为线索,以他献身于对哲学和政治关系的思考为主题,既收入了作为1968年伟大事件理论前夜的《哲学课》、作为作者思想绝笔的《马基亚维利和我们》等大部分新译篇目,也包括了对《意识形态和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等经典文本的精心重译。一个崭新的阿尔部塞形象将向人们展现出当代左翼思想所能拥有的“第一流智力”的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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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阿尔都塞(Louis Althusser,1918— ) 法国著名哲学家、“结构主义马克思主义”的奠基人。出生于阿尔及利亚首都附近的比曼德利小镇,其父是一家银行的经理。1924—1930年在阿尔及尔上小学。1930—1936年在法国马塞上中学。毕业后考入巴黎国立高等师范学校预科班学习。1939年入该校文学院不久,因德国法西斯入侵而应征入伍,随军驻守布列特尼半岛。1940年被德军俘虏,关押在集中营,直到战争结束才获释。1945年重返高等师范学校,在哲学家巴歇拉尔指导下研究哲学。1948年获哲学博士学位,留校从教,并于同年加入法国共产党。1962年升为教授,1975年通过答辩,又被庇卡底大学授予文学博士学位。1980年患精神病,退休疗养。
阿尔都塞长期在大学执教,但在政治思想战线上积极参与现实斗争。50年代中后期,围绕马克思主义同人道主义和黑格尔哲学的关系问题,他同法共理论家加罗迪和国外其他“新马克思主义”者展开了激烈论战。发表的主要著作有《孟德斯鸠、卢棱、马克思:政治和历史》、《保卫马克思》、《阅读〈资本论〉》、《列宁与哲学》、《自我批评》等。在批判把马克思主义人道化、黑格尔化的思潮中,他以“反对资产阶级意识形态威胁的正统捍卫者”姿态出现,在党内外赢得了颇高声誉。在他看来,马克思从黑格尔那里吸取的不是辩证法和异化概念,而是“无主体过程”的哲学范畴。马克思主义是在同费尔巴哈抽象的“人”、“人道主义”决裂中产生的,严格地说,它是“理论反人道主义”。历史唯物主义作为科学的历史理论是社会科学中发现的“新大陆”,而作为哲学的辩证唯物主义却以“实践状态”仍包含在《资本论》等著作中,还有待于从理论上系统阐述。他按照“对应阅读法”,把《资本论》作为认识对象,进行了深入研究,企图把马克思主义哲学从中抽 取出来。所以,他把辩证唯物主义哲学定义为“理论实践的理论”。实际上,他是运用“多元决定”、“结构因果性”等概念所体现的结构主义原则,对社会形态、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作了新的解释。认为社会是由经济、政治和意识形态等因素按一定结构方式构成的复杂统一体,历史发展不是按“人的本质的异化”和“扬弃异化”的人道主义图式进行,而是由多种因素相互作用构成的“无主体过程”。 阿尔都塞从60年代初开始接受结构主义思潮影响,运用结构主义方法解释马克思的著作,对经验主义、历史主义和人道主义进行了批判,构成了有别于正统马克思主义的“结构主义马克思主义”思想体系,并在法国形成了一个学派。但在70年代之后,这个学派陷入瓦解。阿尔都塞曾多次谈到“马克思主义的危机”,对自己的信念表现出悲观情绪。 编辑推荐:
本译文集思路清晰,首先体现在编者对于阿尔都塞思想发展脉络的准确把握上。编者明确反对国内外学界对于阿尔都塞思想的片面化解释和运用,将所选文章严格限定在阿尔都塞“自我批评”的理论历程当中(即1967年后),限定在“哲学与政治”的主题之内,非常准确地凸显了阿氏在唯物主义和阶级政治这两方面的不妥协性。读完这本译文集以及编者所作的详尽而精确的注释,我们就能在那些“连最形形色色和最矛盾的证明也永远不可能穷竭”的阿尔都塞复数当中,发现一个“占统治地位的”阿尔都塞形象:一位不只具有自我批评精神和超常勇气的马克思主义学者,而且真正在自己的理论实践当中自觉介入政治斗争的英雄战士。
这本译文集由上、下编两部分组成,上编题为“哲学的政治”,下编题为“政治的哲学”。另外,还附有德里达和詹姆逊对于阿尔都塞的相关评价,以及编者搜集的一份详尽的阿尔都塞生平与著作年表。这本译本集收入了三篇不被人重视的长文:《哲学和科学家的自发哲学(1967)》、《在哲学中成为马克思主义者容易吗?》与《马基雅维利和我们》。在编者看来,尽管这三篇文章不算是阿氏的“代表作”,但是对于理解阿氏理论的内在“配置”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目录:
上编 哲学的政治
哲学和科学家的自发哲学(1967) 列宁和哲学 在哲学中成为马克思主义者容易吗? 哲学的改造 今日马克思主义 下编 政治的哲学 论“社会契约”(错位种种) 意识形态和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研究笔记) 马基雅维利和我们 附录 在路易·阿尔都墓葬礼上的致辞/雅克·德里达 新版《列宁和哲学》导言/弗雷德里克·詹姆逊 路易·阿尔都塞生平与著作年表 编译后记:阿尔都寨和我们 书摘:
书摘
3.哲学干预的结果,就像我们所设想的那样,是在这个不确定的现实中划清界限,这条界限在任何情况下都能把科学的东西和意识形态的东西划分开来。这条界限也许在大多数哲学中都完全被掩盖、否认或忘却了:但否认归否认,这条界限对于那些哲学的存在却是至关重要的。对它的否认也只不过是它本身存在的通常形式。 这一分析因而也说明了最基本的三个项: 1.哲学的干预; 2.这种干预发生之处的现实; 3.这种干预的结果。 一方面是哲学所干预的现实(科学+理论的意识形态+哲学的领域)。另一方面是这种干预所产生的结果(科学的东西和意识形态的东西之间的区分),通过说明哲学之谜已经包含在这两者的差异里,我就可以直抵事情的核心。 这一差异表现为词语之间差异的形式。但是(注意这个悖论!)我们用来指称什么什么的“现实”的那些词语和用来指称划清界限的“结果”的那些词语实质上是相同的:一方面是科学和理论的意识形态,另一方面是科学的东西(la scientifique)和意识形态的东西(I’id- éologique)。一方面是名词,另一方面是它们的形容词形式。这不是一回事吗?我们不是把在现实中已经得到的东西又拿到结果中来重复一遍吗?看起来好像是同样的性质在相互对立:时而以名词形式出现,时而又以形容词形式出现。难道这仅仅是名称上的区别、术语上的差异,因而只是表面文章吗?如果哲学早就属于那种现实了,那么哲学干预所产生的结果真的还能够和它所干预的现实区别开来吗?换言之,难道整个哲学仅仅是在对早就属于现实的东西进行同语重复吗?因而仅仅是在修改词语,并没有产生任何新东西吗? 是的,哲学的确是靠修改词语和它们的次序来起作用的。但它们都是理论的词语,而正是这种词语间的差异使得某种现实中的新东西、某种曾被隐瞒和掩盖的东西显露出来并且被看到了。科学的东西这种表达不同于科学这种表达;意识形态的东西这种表达也不同于理论的意识形态这种表达。这些新表达并不是旧表达的翻版:它们揭示了一个矛盾的对子、一个哲学的对子。科学就是科学:它们不是哲学。理论的意识形态就是理论的意识形态:它们不能还原为哲学。但“科学的东西”和“意识形态的东西”却都是哲学的范畴,并且它们所形成的这个矛盾的对子也是由哲学揭示出来的:它是哲学的。 这是个奇怪的结论,但我们不得不坚守它。我们说过:哲学在科学+理论的意识形态这样一个不确定的现实中进行干预。而且我们发现,哲学干预的结果,即通过划分科学的东西和意识形态的东西而把它们揭示出来的那条界限本身,完全是哲学的。矛盾吗?不。因为哲学只是靠在自身内部产生结果来干预现实的。它通过在自身内部产生的结果而在自身之外起作用。总有一天我们必须尝试彻底地思考这个必要的悖论。 就让我们满足于用一个新的论点来记录它吧。 论点23:科学的东西和意识形态的东西之间的区分是内在于哲学本身的。它是哲学干预的结果。哲学与它的结果不可分割,这个结果构成了哲学后果。哲学后果不同于(科学所产生的)知识后果。 但同时让我们记住这个内在的结果(哲学后果)是与哲学对现实=科学+理论的意识形态的干预不可分割的。 对这一现实中的第一要素——科学,我们是熟悉的。这些科学有着公认的历史存在,而科学家作为证据,不仅证明了它们的存在,同时也证明了它们的实践、它们的难题以及它们的发现。但是,对于第二个要素——理论的意识形态,我们就不那么熟悉了。我们会把这个要素暂时放在一边。因为获得这方面的知识需要做一个很长的分析:我们不得不勾勒出一套关于意识形态的理论,最终在各种实践的意识形态(包括宗教的、道德的、法律的、政治的、审美的等等意识形态)和各种理论的意识形态之间做出区分,并得出关于这两者间关系的理论。而且因为,随着我们课程的进行,我们会逐渐就理论的意识形态获得一个初步的观念。最后还因为,在我们有可能探讨意识形态的难题之前,花些时间来仔细想想关于科学和科学实践的存在的哲学问题是必需的。 最后这条理由既不是考虑到方便,也不仅仅是考虑到方法。它不只和各种理论的意识形态有关,而是首先关系到哲学自身。因为我们只有在一个条件下才能够取得进展,那就是我们启发了哲学自身的天性。 因此,我要在这个关头提出一个中心论点,并用它来统率本课程的剩余部分。 论点24:哲学和科学之间的关系构成了哲学特殊的规定性。 我并没有说这是归根到底的规定性[决定作用],或首要的规定性。哲学在它的存在、功能和各种形式中(例如,在经由实践的或理论的意识形态建立的与世界观的关系中),自有一些旁的规定性扮演了主要角色。我说特殊的,因为这一规定性是哲学所特有的。而且只适用于哲学。 关于哲学与科学的关系究竟意味着什么,我们必须非常地清楚。它并不意味着只有哲学才谈论科学。科学也出现在其他话语里:例如,宗教、伦理和政治也都谈论科学。但它们没有像哲学那样谈论科学,因为它们与科学的关系没有构成宗教、伦理、政治或文学的特殊的规定性。并不是它们与科学的关系才使它们成为宗教、伦理之类的东西。同样,这也并不意味着哲学只谈论科学!众所周知,哲学既无所不谈又无所谈(谈论“无”),它谈论宗教、伦理、政治、文学等等。哲学与科学的关系并不是某种话语与它的“特殊的”主题、甚或它的“对象”的关系(因为哲学根本没有对象)。这种关系对哲学的特性而言是构成性的。离开与科学的这层关系,哲学就不复存在。 在这一讲的其余部分,我将集中解释论点24。 我打算采用惟一可行的方法:通过经验的分析进行介绍。分析的目的仅仅在于呈现一一也就是用事实使人们能够感受——这种特殊的关系及其重要性。 经验的分析,都是以最起码的理论参照为前提的,离开这种参照,就不可能描述所谓的事实:不然的话,我们也就不会懂得自己为什么要把它们当做事实来接受和承认了。但是,对哲学在与科学的关系中“发挥功能”的情况做出经验的分析,还不足以提供一门关于哲学的理论:它只是这门理论的前奏。在一门关于哲学的理论中,其他的现实(例如各种实践的意识形态)和其他的关系(各种生产关系)都同样须要考虑。首先必须从哲学在社会形态史上所发挥的总的功能(或各种功能)的观点出发,对经验分析的发现加以“重新考察”——这一观点与经验的发现并不矛盾,而只是改变了这些发现的意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