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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该书的第一篇由徐秀丽、俞可平执笔,是福特基金会资料课题“20世纪二三十年代和八九十年代的中国农村治理:以定县、邹平和江宁为例的比较研究”的总报告,研究范围为县、乡镇及村级的农村治理,尤其侧重村级治理。其余几篇由来自3个案例所在地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研究人员完成。他们参考了大量的文献资料,并进行了实地调查,获取了弥足珍贵的资料。另外,对解决农村治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合理的建议。该书对中国农村问题的研究者具有重要的学术参考价值,对有关部门制定相应的农村发展政策也可提供参考。
作者简介:
编辑推荐:
目录:
第一章 中国农村治理的历史与现状:以定县、邹平和江宁为例的比较分析(附英文)
第二章 民国时期定县的乡村治理 第三章 定州农村治理现状 第四章 民国时期邹平的乡村治理 第五章 邹平农村治理现状 第六章 民国时期江宁的乡村治理 第七章 江宁农村治理现状 后记 书摘:
书摘
千方百计激发这些乡村精英参与村公共事务管理的积极性,并且通过合法的手段使他们顺利当选为村的领导权威,使这些“在野的”社会精英成为“执政的”政治精英,防止他们成为与合法的乡村公共权威和政府相抗衡的力量,这是实现农村善治的关键所在。 显而易见,梁漱溟在邹平的乡村自治制度设计中已经充分注意到了这一点。他特别注重将农村中具有声望、地位和影响的乡绅纳入作为乡村自治权威机构的乡学和村学中,充任学董和学长。按照他的制度设计,各地的乡学成立前,须先组织乡学学董会。学董会由乡中有信用、有资望的领袖组成,“因为倡办此事,非先得乡村领袖的同意与帮助,就无法作起”。为得到乡村领袖的同意和帮助,研究院和实验县政府通常要先派辅导员到各乡,拜访乡村有资望的人,向其说明乡学的办法,请他们出来领导大家办理地方兴革事业,然后组织学董会。学董会视乡的大小有学董十几人或几十人不等。乡内各村学理事及未设村学村的村长为当然学董,另外由县政府聘请一至三名素孚众望、热心公益的本乡人士为聘任学董。学董会成立后,从学董中推选一位“齿德并茂”、“群情所归”的人担任学长;并推选一至三位热心公益、办事能力强的人为常务学董,其中一位担任乡理事。村学的组织过程和结构与此类似(庄维民,2003)。 从1949年到改革开放前,执政的中国共产党一直把政治素质作为压倒一切的干部标准,在遴选农村干部时也同样如此。所以,除了文化大革命特殊时期由村革命委员会掌权外,乡村的权力长期集中在党支部,党员基本上垄断了农村的政治权力,传统的“乡绅”、“乡贤”型精英被极大地边缘化。毫无疑问,中国共产党吸纳了众多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精英,但它不可能将所有精英吸纳进党内。在农村,由于村党支部垄断了全部政治权力,农民中的党员具备某种政治地位和政治势力,所以,一些党员干部从维护自身利益出发,想方设法拒斥其他精英分 子进入党组织。农村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大量能人脱颖而出,这些致富能人成为新一代的乡村精英,但原有的村治体制将他们排除在公共权威机构之外。于是,政治精英与社会精英在许多农村成为明显不同的两个势力圈。1980年代中共中央决定在全国农村推行村民自治制度,与村党支部同为村级治理权威的村委会成员由全体村民选举产生。这种村民自治制度的推行当然首先是出于发展农村民主政治的需要,但是从农村治理的意义上说,它也为最大限度地吸纳乡村精英参加村务管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