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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克莱孟梭事件》前面一部分写的是小仲马自己的经历,克莱孟梭几乎就是小仲马本人。同样是一个缝衣女工的母亲,为不知其名的父亲抛弃,含辛茹苦,抚养大了自己的孩子,同样是那么慈爱的母亲,和孩子相依为命地生活,同样是被送入寄宿学校,在那里由于私生子的关系,由于社会地位低下,饱受同学们的欺凌和虐待。本书第一章最后写主人公第二天要进寄宿学校,做母亲的为他准备衣物,写人完全就是小仲马本人七岁时被迫离开母亲、进寄宿学校的前一天的情景,因此真情实感,分外动人心弦。《克莱孟梭事件》的前半部分应该说具有自传的性质。
在《克莱孟梭事件》里,作者运用了第一人称的写法,可以说是现身说法,更加直接地抒发了自己的心情和感慨,表达了对歧视私生子的资产阶级社会的不满和愤怒。 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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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摘:
书摘
“你的挂钟到哪儿去啦?”我问她。 这只挂钟是我知道的我母亲的惟一豪华的艺术品。自从我能张开眼睛看东西以来,我一直就看见它在那儿。现在它不在了,真叫我吃惊,尤其是那一天我在里兹先生那儿看到有一只挂钟几乎和它一模一样。这是一只布尔风格①的路易十四式⑦的挂钟,钟上的铜像精美极了,钟的下部是三个地狱女神③,顶上是手执长柄镰刀的时间之神④。 “它走得不准,”她回答我,“我拿出去修理了。” 我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不相信这个回答。我的母亲对我从来没说过一句谎话。我回到里兹先生那儿去的时候,一直想着这只挂钟失踪的事情。当时是夏天。这是所谓“恶劣的季节”。我上次付的膳宿费已经到期。我的母亲是不是被迫卖掉挂钟为了把钱付给弗雷曼先生呢?这只钟是她最幸福的年代留下来的。怎样能知道真情?她是不会对我说的。我是超过她的收入的一个负担。——没有其他的迹象,这种可能性在我的精神里获得一种信心的全部力量和辛酸,我 决心在当天作出决定。 总之,我十三岁了。我历史、拉丁文、希腊文、数学都学得非常好,可以独自继续我的未完成的学业,同时开始新的学业,我将依靠这种学业从事我的职业,我的母亲只需要供我吃,供我穿,供我住,一直到我能自己谋生为止,我希望这段时间不太长。当我经过这番出乎意料的激动又看见里兹先生的雕塑室的时候,当我非常专心地观看他的作品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很快也能做得像他那样好,当时我能够渴望的就是这个,因为这些作品可以给它们的作者一年三万到四万法郎的收入。 实际上,这不是困难的事。里兹先生对他的艺术怀有深沉的和充满敬意的爱。他了解什么是“美”,他寻找它,他要得到它,可是他没有那种不知道从哪儿落下来的神秘的火花。那种火花会使杰出的人身上燃起火焰。他比任何人都懂得“美”,他为它感到痛苦,以后,我从他的气馁和忧郁得到了他对我的信任。我相信,对一个艺术家来说,没有比对伟大的事物产生预感、愿望而又无能为力更痛苦的了。 里兹先生由于双手的卓越的技巧,在贵族阶级社会里享有盛名。这个社会的评价总是迅速而又肤浅的。 他根据圣日耳曼镇①和安丹路上的年轻妇女雕塑出线条优美、外形动人、富有魅力的半身像,不过雕像的凸起部分不够有力,经不起认真的艺术家的审查。对于社交界里的人,这是够好的了,对于行家来说,它们显得平庸,更加糟糕的是,雕塑家本人也是这个看法。 开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