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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ISBN: |
9787810560511 , 781056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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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 |
出版日期: | 1998-1-1 |
定价: |
¥48.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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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
关于本书的体例。编撰工作之初,为了全书各章有统一的框架,我们给撰稿者印发了《〈中国少数民族音乐史〉编写体例》。鉴于当时不可能集中一批研究人员从事编史工作,决定本书按民族分章,民族不论大小,每个民族撰写一篇(章)音乐史。关于篇幅,考虑到出版经费有困难,“体例”规定“历史悠久,人口较多的民族可写3万字,人口较少的民族写1.5万字为宜。史料特别丰富者,可不受此限,但要言之有物,亦不宜太长。”现在为使该书有较为丰富的内容,多给后人留下宝贵的史料,人口较多的民族的音乐史突破了6万字,人口较少的民族音乐史,平均每章约3万字左右。
编写少数民族音乐史,我们没有经验,一切都在尝试探索,但有一点是比较明确的,那就是必须从少数民族的实际出发,不搞一刀切。我国各民族的形成有早有晚,社会发展极不平衡。因此,编写少数民族音乐史必须突破历代王朝的框架,按各民族的历史进程和音乐自身发展的规律进行编写。历史悠久、史籍记载较多的民族和只有数百年历史的民族及从邻国迁入的民族,在写法上可略有不同,采用不同的分期和方法撰写他们的音乐史,有的民族可参阅该民族的文学史的分期和写法,但不要硬搬。
从邻国迁入的民族,一般历史较短,主要写在中国定居后音乐的发展。跨国或分布于世界诸国的民族,主要写国内该民族音乐的发展历史。跨省区的民族,力求反映该民族音乐的全貌,不能以偏概全。
关于古和今。古代少数民族音乐,因史书记载较少,可略古详今。“史”的时限,要求从远古写到1990年。本书年代除引用古代文献的部分外,一律用公元书写。有的民族有自己的历史分期的,应采用民族的历史分期。
我国各民族的民间音乐,是历代民间歌手、民乐能手、乐器制作师和歌舞能手创作、传承下来的。少数民族音乐史应该为他们立传,确立他们在中国音乐发展中的应有地位。对著名的专业音乐家及其代表性的作品的评述也应该作为音乐史的一个部分。为使该书成为有声音乐史,我们选用有代表性的音乐谱例100余首或许能有助于读者更形象地了解各民族的音乐。
编辑推荐 :
作者简介 :
目录 :
第一章 朝鲜族音乐史
第二章 鄂伦春族音乐史
第三章 赫哲族音乐史
第四章 蒙古族音乐史
第五章 回族音乐史
第六章 土族音乐史
第七章 裕固族音乐史
第八章 维吾尔族音乐史
第九章 白族音乐史
第十章 傣族音乐史
第十一章 布朗族音乐史
第十二章 德昂族音乐史
第十三章 侗族音乐史
第十四章 水族音乐史
第十五章 仡佬族音乐史
第十六章 壮族音乐史
第十七章 瑶族音乐史
第十八章 仫佬族音乐史
第十九章 毛南族音乐史
第二十章 京族音乐史
第二十一章 畲族音乐史
第二十二章 高山族音乐史
后记
书摘:
第三节回族宗教音乐
中国回族是东来的波斯、阿拉伯穆斯林(伊斯兰教徒)和中国土著民族长期融合而形成的。因而,伊斯兰教是回族信奉的唯一宗教。没有伊斯兰教就没有回族,伊斯兰教对回族的形成和发展,对回族的心理素质、民族特征、风俗习惯、民族文化等无疑是决定性的因素。
隋开皇中。(581--600)阿拉伯、波斯商人开始入华经商留。住,唐永徽二年(651)_大食国第三任哈里发奥斯曼正式派使入唐朝贡(见陈坦《回回教入中国史略》)。到贞观.(628)年间泉州、广州和唐都长安留住穆斯林番坊已初具规模。.《资治通鉴·唐纪48 贞观三年》记载,四千西域胡客人居长安数十年,娶妻生子,买田置宅,‘成为唐天子治天下臣民。《唐会要》。卷100中还记载有太宗曾下敕令,禁止“诸番使人”将所娶汉人带回番国。
公元610年始;穆罕默德创立伊斯兰教,率领穆斯林进行了一系列艰巨浩大的“圣战”:用伊斯兰教的新秩序,取代了阿拉比亚的旧风俗,以麦地那为中心,整个阿拉比亚地区的犹太教、基督教全被伊斯兰教所取代。632年穆罕默德逝世后,他的几位继承人先后征服了整个拜占廷帝国并占领了西班牙。到了倭马亚王朝(705-743)时期,,伊斯兰帝国的版图已扩展到西自大西洋东岸和比利牛斯山脉,东至印度河和申国西域。军事征服者所到之处,大量群众纷纷改奉伊斯兰教。
伊斯兰教传入我国新疆部分地区也是在军事征服基础上实现的,但这是10世纪末至:13世纪的事。.首先将伊斯兰教传入中原沿海和内地的不是军事征服者,而是唐朝时期的穆斯林商人和传教士,这是比新疆部分民族改奉伊教早几个世纪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