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工程闸门及启闭机、升船机设备管理等级评定标准》是水利部为贯彻国务院《全民所有制工业交通企业设备管理条例》 (1987年7月28日发布)于1988年安排的编写任务,本标准是水利水电工程闸门及启闭机、升船机设备管理等级评定应遵循的技术准则。
原水利管理司将本标准初稿以司文件的形式发给基层管理单位试行5年,共评定了百余项单位工程。在此基础上广泛征求意见,对闸门及启闭机、升船机设备管理等级评定项目及标准做了补充、修订而形成本标准。本标准主要内容如下:
——适用范围
——基本规定,确定了评级的总体原则及不可参评项目,规定了设备完好率及评级百分比;
——确定了评级单元及其标准;
本标准附指示附录,为水利水电工程闸门及启闭机、升船机设备等级评定用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