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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大自然的权利》追述的“新环境主义”认为,“在哲学和法律的特定意义上,大自然或其中的一部分具有人类应予以尊重的内在价值。”它们存在,这本身就是我们不得侵犯它们的理由。
作者着意区分并命名了两种看似相像实则完全不同的生态保护观念:人类中心主义的生态观和环境中心主义的生态观。面对残酷对待野生动物这个事实,两种生态观都认为是错误的;第一种生态观认为这样做有害于人类;第二种生态观则认为它的错误在于侵害了动物的权利。第一种生态观从人类长远利益的角度出发,认为人们有权享有一个健康的生态系统,认为保护大自然是正确的,滥用大自然是错误的。而第二种生态观则从动物、植物的角度出发,认为大自然拥有内在价值,生态系统本身拥有存在的权利,因而人类没有理由和资格滥用自然。 循着这两种生态观历史演绎的线索,尤其是生态中心主义发展的历史脉络,作者梳理了近现代西方思想史,认定以确立“大自然也具有天赋权利”为特征的当代环境伦理思想是西方自由主义思想传统的最新发展和逻辑延伸。 编辑推荐:
本书作者美国人罗德里克·纳什是一位资深的思想史学者。他写于1967年的《荒野与美国人的心灵》曾两次再版,被公认为是研究这一课题的经典著作。《大自然的权利》是作者多年潜心研究的成果,可称作是环境伦理学这一新学科的发展史研究的开山之作。
本书被译成多种语言,行销世界达百万册。 目录:
序言
译者再版前言 作者前言 绪论 伦理的扩展与激进环境主义 第一章 从天赋权利到大自然的权利 第二章 美国环境主义的意识形态起源 第三章 生态学对道德范围的扩展 第四章 绿色宗教 第五章 绿色哲学 第六章 解放大自然 跋 废奴主义、环境主义与美国自由主义的局限 注释 索引 书摘:
在他这部700页的巨著中,劳伦斯用了大量篇幅来阐述他自己的观点。
他明确指出,他并不反对为了食物而宰杀动物,只要在宰杀动物时采取一种 十分人道的方式。他痛恨纵狗咬牛和斗鸡的行为,但并不反对打猎。在反思 边沁的功利主义时,他认为猎杀过剩的动物比让它们慢慢痛苦地饿死更仁慈 。总之,劳伦斯不是一个纯粹主义者。他承认,在英国,有“比他觉悟更高 的”不吃肉的人。但他仍对那些想为“虱子和跳蚤修建医院”的激进的仁慈 主义者大加嘲讽。就其实质而言,劳伦斯的伦理学关注的是人们使用的那些 动物,特别是马;但是他的“兽类的权利”的观念在西方思想中却是一个重 要的伦理进步。35 把仁慈主义的理想转变成法律的作法,可追溯到1596年英国切斯特郡的 一项关于纵狗斗熊的禁令。17世纪,英国又限制在本土斗鸡。在英美法律体 系中,马萨诸塞湾各州于1641年制定的“自由法典”是最早正视残酷对待家 畜这一问题的普通法。 范围更宽广、内容更具体且更易实施的法律是在18世纪后期的解放革命 运动中出现的;它使仁慈主义者意识到了关于天赋权利的广延哲学(extende d philosoptly)的内在逻辑。1800年,英国议院曾准备制定一项禁止纵狗咬 牛的全国性的法令,但未获通过。9年后,边沁的朋友托马斯·艾斯金(Thom as Erskine)爵士在议院中倡议建立一部禁止残酷对待家畜的法律。他预言 ,这一法律的通过将在世界历史中把仁慈运动推向一个新纪元。但是,这个 新纪元直到1822年6月22日才出现;那时约翰·劳伦斯和托马斯·艾斯金的 朋友,一位被称为“仁者迪克”的爱尔兰庄园主理查德·马丁(Richard Martin,1754—1834)力排众议,使人们接受了“禁止虐待家畜法案”(马丁 法案)。虽然马丁曾希望该法案的适用范围更广泛些,但这一法案的最后修 订本关注的只是那些较大的家畜。在1822年,英国社会并不准备走得更远。 当时的气氛也决定了人们只能从是否伤害了他人的家畜的角度来理解马丁法 案。换言之,法律制定者并不愿意讨论动物的拥有者对其动物施加的残酷行 为的问题。 P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