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7〕2390号文的要求,由机械工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地面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50037-96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七年一月一日起施行。原国家标准《工业建筑地面设计规范》TJ37-79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机械工业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机械工业部第二设计研究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50037-9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内容提要 :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7〕2390号文的要求,由机械工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地面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50037-96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七年一月一日起施行。原国家标准《工业建筑地面设计规范》TJ37-79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机械工业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机械工业部第二设计研究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目录 :
1 总则
2 术语、符号 2.1 术语 2.2 符号 3 地面类型 4 地面的垫层 5 地面的地基 6 地面构造 附录A 面层、结合层、填充层、找平层的厚度和隔离层的层数 附录B 混凝土垫层厚度选择表 附录C 混凝土垫层厚度计算 C.1 一般规定 C.2 地面荷载计算 C.3 垫层厚度计算 C.4 计算实例 附录D 本规范用词说明 附加说明 附:条文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