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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杨振山先生是我国著名的民法学家和法学教育家,从事法学教育和研究工作已将近半个世纪。半个世纪以来,先生在民法学教学与研究上耗费了无数心血;同时,还参加了多部法律、法规的起草、修改及讨论工作,是新中国法治进程的重要参与者和历史见证者。先生作品思想朴实、立意高远,著述涉猎广泛。本文试图通过对其代表的评鉴,来追寻他的思想足迹。
本书分民法总论、物权、债法、知识产权、继承权、商法、罗马法、法学教育和访谈九部分组成。先生作品思想朴实、立意高远,著述涉猎广泛,试图通过对其代表作的评鉴,值得学者们去追寻他的思想足迹。 作者简介:
杨振山,男,1937年1月生,河南省南阳市新野县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罗马法研究中心主任、民商法研究中心主任、国务院有突出贡献专家、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
1952年9月至1955年7月,新野一中学习;1955年9月至1958年7月,南阳二高学习;1958年9月至1962年7月,北京政法学院(现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学习,后留校任民法教研室教师;1972年2月原北京政法学院解散,调至北京医学院任哲学教师;1977年2月,调至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工作;1979年4月北京政法学院复办,回校任教至今。
曾先后参加过多部民商事法律、法规的起草、修改及讨论工作,其中包括1962年至1965年全国人大法律室组织的民法典起草工作(起草所有权和合同中部分章节)和1979年至1982年全国人大法制委员会组织的民法典起草工作(起草所有权和损害赔偿部分章节),是新中国法治进程的重要参与者和历史见证者。1994年和1999年在北京主持召开了两届“罗马法、中国法与民法法典化”国际理论研讨会。历任中国政法大学学位委员会委员、学术委员会委员、研究生院院务委员会委员,民商法教研室主任、民商法研究中心主任、罗马法研究中心主任,曾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高等院校著作权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法制日报》社高级顾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咨询员、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律咨询委员会委员、还曾是意大利罗马第二大学、比萨圣•安娜高等师范大学、德国波恩大学、佛来堡大学、韩国明知大学访问教授和中国南开大学、中共中央党校、兰州大学、国立华侨大学等院校的客座教授,现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会顾问。
主编《中国民法教程》、《民法学》、《民法通则及配套规则解释新解》、《罗马法、中国法与民法法典化》、《新合同法原理及适用全书》、《民商法实务研究》等书籍三十多部;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政法论坛》、《法学评论》、《法律科学》、《人民日报》等报刊杂志发表论文六十余篇,并多次获得校内外学术成果奖;是我国最早提出“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学说的学者;是“文革”之后最早提出并倡议民法法典化的学者;创立了“社会主义劳动论”,并将之应用于民法总论、物权法、债权法和公司企业法等许多私法领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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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振山先生是我国著名的民法学家和法学教育家,从事法学教育和研究工作已将近半个世纪。半个世纪以来,先生在民法学教学与研究上耗费了无数心血;同时,还参加了多部法律、法规的起草、修改及讨论工作,是新中国法治进程的重要参与者和历史见证者。先生作品思想朴实、立意高远,著述涉猎广泛。本文试图通过对其代表的评鉴,来追寻他的思想足迹。
本书分民法总论、物权、债法、知识产权、继承权、商法、罗马法、法学教育和访谈九部分组成。先生作品思想朴实、立意高远,著述涉猎广泛,试图通过对其代表作的评鉴,值得学者们去追寻他的思想足迹。 目录:
思想的足迹——半个世纪的民法沉思
第一部分:民法总论 略论民法在实现四个现代化中的作用 论我国法人制度 经济体制改革与制定民法的必要性 论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通则》诞生的历史条件及意义 论“两户一伙”的法律性质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与我国的民法学 论民法在建立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新秩序中的地位和作用 论建立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新秩序的必要性 试论我国民法确立“情势变更原则”的必要性 社会主义劳动论与我国的民法学 论开展我国民法立法研究 民事立法要进一步解放思想 民事救济权制度简论 市场经济与我国民商法 论民法是中国法制改革的支点 意识觉醒:《民法通则》开放了一道禁令 一部历史性的基本法律——纪念《民法通则》实施10周年 平等身份与近现代民法学——从人法角度理解民法 “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是中国民商法学获得空前发展的进军令 实现自我、超越自我——民法人文精神的演进 民法典制定中的几个重大问题 继受法律的理性科学化——当代法学家的使命与继受法律的理论化 第二部分:物权 试论我国的家庭财产共有权 制定物权法的若干问题探讨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中国物权法的制定 我国应制定以用益为中心的物权法 民事优先权制度研究 第三部分:债法 经济合同法是民法的核心组成部分 合同法理论的新探索——评《合同法研究》 第四部分:知识产权 著作权的使用合同 商标立法 亟待完善 第五部分:继承权 我国继承法诞生的条件及其特点 第六部分:商法 国有工业企业租赁经营的法律机制——关于辽中县造纸厂租赁经营的调查报告 现代企业制度的灵魂 破产程序申的财产管理制度 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法 应对人世,对国企经营者选拔及激励机制的反思 第七部分:罗马法 罗马法的传统性和法律方法——兼论中国民法新传统 在《意大利民法典》中文版首发式上的发言 第八部分:法学教育 中国法学教育沿革之研究 第九部分:访谈 从劳动论到民法本体论和立法思想 谁来仲裁此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