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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本门课程为《如何有效防范、减轻和化解纳税风险》,系中国第一部关于纳税(涉税)风险的专著。共12讲,内容主要包括:关于纳税风险和纳税自查的综合知识;企业在销售货物、进口货物、提供应税劳务、生产经营以及采购过程中需要高度关注的有关涉税风险问题;对税收法规政策理解不正确、有偏差等而导致的涉税风险,由于不加强税法学习、不接受后续教育,可能无意中构成偷税而受到法律制裁的风险;由于税法对纳税人在会计核算、提供涉税资料、票据填写等纳税管理方面提出的有关要求而产生的涉税风险;会计处理与税法存在的差异及纳税调整方面的涉税风险(结合税法中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投资两个难点);在纳税人权利行使方面的涉税风险;税务行政许可、审批、备案等方面纳税风险的防范;企业发生应税行为方面涉税处理的风险;税收优惠政策利用方面的涉税风险问题;对应税收入、应纳税所得额、涉税开支事先规划、安排中的涉税风险问题;在税收政策利用方面的涉税风险;对纳税管理中存在的漏洞、隐患、薄弱环节、不足之处的涉税风险自查问题;合同签订中的纳税风险问题;在具体操作纳税筹划方案时的涉税风险以及实施纳税筹划过程中企业应注意的有关事项等。
作者简介:
贺志东,青年会计专家,全国著名税务专家。资深中国注册会计师和注册税务师,我国纳税管理、最广义纳税筹划和征税筹划学科的奠基人。主要研究方向为:纳税筹划.征税筹划、税务稽查、避税和反避税、纳税管理.税收实务、审计等。现任中华财税网(WWW.china—tax.cn)总裁兼首席研究员
自1994年起,担任过政府税务官员(从事税务稽查)、某会计师事务所所长(主任会计师)、大学客座教授、中国某大型涉外企业集团(上市公司,中国500强重点企业之一)总部副总裁等职,有丰富的财会、审计、税务工作实际经验和非常扎实的理论功底。 担任多家公司财税顾问;应各级政府、税务机关、大学,研究所、学术机构,企业等邀请在国内外为企业董事长、总裁、财务总监、总会计师、首席财务执行官、税务总监、税务官员、MBA硕士、EMBA硕士、DBA博士、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律师、大学教师等多次作专题报告.已为大型企业”量身定作“内部财税培训数十次:有关政府机构、公司 编辑推荐:
本门课程为《如何有效防范、减轻和化解纳税风险》,系中国第一部关于纳税(涉税)风险的专著。共12讲,内容主要包括:关于纳税风险和纳税自查的综合知识;企业在销售货物、进口货物、提供应税劳务、生产经营以及采购过程中需要高度关注的有关涉税风险问题;对税收法规政策理解不正确、有偏差等而导致的涉税风险,由于不加强税法学习、不接受后续教育,可能无意中构成偷税而受到法律制裁的风险;由于税法对纳税人在会计核算、提供涉税资料、票据填写等纳税管理方面提出的有关要求而产生的涉税风险;会计处理与税法存在的差异及纳税调整方面的涉税风险(结合税法中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投资两个难点);在纳税人权利行使方面的涉税风险;税务行政许可、审批、备案等方面纳税风险的防范;企业发生应税行为方面涉税处理的风险;税收优惠政策利用方面的涉税风险问题;对应税收入、应纳税所得额、涉税开支事先规划、安排中的涉税风险问题;在税收政策利用方面的涉税风险;对纳税管理中存在的漏洞、隐患、薄弱环节、不足之处的涉税风险自查问题;合同签订中的纳税风险问题;在具体操作纳税筹划方案时的涉税风险以及实施纳税筹划过程中企业应注意的有关事项等。
目录:
第一讲 要搞好纳税管理工作,就不能不重视纳税风险自查
第一节 纳税风险基础知识 第二节 纳税自查基础知识 第二讲 企业在销售、生产经营、采购业务(过程)中的涉税风险应对及规避办法 第一节 企业在销售过程中的涉税风险应对、规避办法及案例分析 第二节 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涉税风险应对、规避办法及案例分析 第三节 企业采购(供应)过程中的涉税风险应对、规避办法及案例分析 第三讲 避免对税收政策理解产生偏差而导致的涉税风险与后果 第一节 避免多交税、提前交税或推迟本应获得的税收利益 第二节 避免被“视同销售”而提前课税的涉税风险 第三节 不是主观故意,怎么构成偷税而受到法律制裁——涉税法律风险不可小视 第四讲 注意税法对纳税管理方面提出的有关要求方面的纳税风险 第一节“征税成本外部化”,不合要求就要付出代价 第二节 要高度防范“税收陷阱条款” 第五讲 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存在差异,该进行纳税调减的是否调减了 第一节 为什么要重视对因税法与会计差异而引致的纲税调整工作 第二节 非货币性资产交易(交换)的会计处理与涉税处理差异及纳税风险应对与规避方法 第三节 企业投资业务方面的纳税筹划空间是否利用好了?是否有效防范纳税风险? 第六讲 不要放弃税收方面的权益,别让权利过了期 第七讲 税务行政许可、审批、备案等方面纳税风险的防范 第八讲 自查涉税处理是否恰当,以免带来税收利益损失 第九讲 自查是否巧妙利用了税收优惠政策 第十章 自查是否存在纳税管理漏洞、隐患、薄弱环节、不足之处 第十一章 合同签订中的纳税风险自查自纠 第十二章 纳税筹划方面的风险 附录A 内部培训、培训外包、税务专训及公开课程 附录B 视频课程及研究资料 版权声明 参考文献 书摘:
书摘
对照税法规定,纳税人对自己是否已经做到依法纳税进行自我检查,是 确保严格履行税法规定义务、防范纳税风险的一种形式;通过自查,发现有 无多缴、提前缴纳税款、应退(免、返)未及时足额退(免、返)税款、不恰当 地被加收了滞纳金、罚款等现象,以充分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通过自查, 发现纳税管理中的漏洞、薄弱环节、不足之处,如本可通过精心安排不违法 避税、合法节税的却没有好好把握等。 二、纳税自查的形式 纳税人对自己的情况熟悉,通过纳税自查,容易发现问题,收效较快, 可以增强纳税的自觉性。但是自查稍有疏忽,就会流于形式,查得不深不透 ,出现走过场的现象。 那么,纳税自查有哪几种形式呢? 一般来说,它包括日常纳税自查、专项稽查前的纳税自查、汇算清缴中 的纳税自查。 (一)日常纳税自查 每个纳税人的生产经营、经济核算、财务管理和税款缴纳等方面都具有 自身的特点,纳税人要针对自身生产经营状况、财务会计制度和财务会计处 理办法,通过财务会计资料和纳税资料,对履行纳税义务、扣缴税款义务的 情况进行自查。 日常的纳税自查要做到税种查全、环节查到、问题查清,既要有广度又 要有深度。并且具有计划性,要经常性地对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 和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等,揭露自身存在的问题,并解决问题。 纳税人在纳税自查时,应自查税务登记,发票领购、使用、保存情况, 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等情况,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涉税情况。可自行依 照税法的规定进行自查,也可委托注册税务师代为检查。对涉税疑难问题, 应及时向税务机关咨询。 通过自查查深查透,以避免被税务机关稽查后,被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 ,甚至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另一方面,还要自查作为纳税人的合 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障,是否多缴纳、提前缴纳了税款等。这样做,有 利于改善经营管理,加强经济核算,依法纳税。 (二)专项稽查前的纳税自查 税务机关根据特定的目的和要求,往往需要对某些特定的纳税人,或对 纳税人的某些方面或某个方面进行专项稽查。 P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