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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狂人日记》是鲁迅1918年发表的第一篇白话短篇小说,当时正值“五四”运动的前夜。由于辛亥革命的关途而废,特别是帝国主义侵略的加剧,使社会各种矛盾更加复杂尖锐。鲁迅以他锐敏的思想和犀利的笔触,对封建制度及其上层建筑表现了彻底的反抗。
《狂人日记》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真正的现代白话小说。令人惊异的是,这部中国现代小说史上具有开山意义的作品,已经显示出极其成熟的特色,使后来的许多研究者为之倾倒,究其原因,除了鲁迅深厚的文学素养外,我们也无法不叹服于先生的天才。 喜欢读"这本书"的人也喜欢:
作者简介:
鲁迅(1881-1936)
中国现代伟大的文学家和翻译家和新文学运动的奠基人。原名周树人,字豫才,浙江绍兴人,出身于破落的封建家庭。青年时代受进化论思想影响。 1902年去日本留学,原学医,后从事文艺等工作,企图用以改变国民精神。1909年回国,先后在杭州、绍兴任教。辛亥革命后,曾任南京临时政府和北京政府教育部部员、佥事等职,兼在北京大学、女子师范大学等校授课。 1918年5月,首次用"鲁迅"为笔名,发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对人吃人的制度进行猛烈,地揭露和抨击,奠定了新文学运动的基石。五四运动前后,参加《新青年》杂志的工作,站在反帝反封的新文化运动的最前列,成为五四新文化运动的伟大旗手。 1918-1926年间,陆续创作出版了《呐喊》、《坟》、《热风》、《彷徨》、《野草》、《朝花夕拾》、《华盖集》、《华盖集续编》等专集,表现出爱国主义和彻底的民主主义的思想特色。其中,1921年12月发表的中篇小说《阿Q正传》,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杰出的作品之一。1926年8月,因支持北京学生爱国运动,为反动当局所通辑,南下到厦门大学任教。1927年1月到当时革命中心广州,在中山大学任教。"四一二"事变以后,愤而辞去中山大学的一切职务。其间,目睹青年中也有不革命和反革命者,受到深刻影响,彻底放弃了进化论幻想。1927年10月到达上海。 1930年起,鲁迅先后参加中国自由运动大同盟、中国左翼作家联盟和中国民权保障同盟等进步组织,不顾国民党政府的种种迫害,积极参加革命文艺运动运动。1936年初"左联"解散后,积极参加文学界和文化界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从1927-1936,创作了《故事新编》中的大部分作品和大量的杂文,这些作品收录在《而已集》、《三闲集》、《二心集》、《南腔北调集》、《伪自由书》、《准风月谈》、《花边文学》、《且介亭杂文》等专集中。鲁迅的一生,对中国的文化事业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他领导和支持了"未名社"、"朝花社"等进步的文学团体;主编了《国民新报副刊》、《莽原》、《奔流》、《萌芽》、《译文》等文艺期刊;热忱关怀、积极培养青年作者;大力翻译外国进步的文学作品和介绍国内外著名的绘画、木刻;搜集、研究、整理了大量古典文学,批判地继承了祖国古代文化遗产,编著《中国小说史略》、《汉文学史纲要》、《唐宋传奇集》、《小说旧闻钞》等等。 1936年10月19日病逝于上海。 编辑推荐:
《狂人日记》是鲁迅1918年发表的第一篇白话短篇小说,当时正值“五四”运动的前夜。由于辛亥革命的关途而废,特别是帝国主义侵略的加剧,使社会各种矛盾更加复杂尖锐。鲁迅以他锐敏的思想和犀利的笔触,对封建制度及其上层建筑表现了彻底的反抗。
《狂人日记》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真正的现代白话小说。令人惊异的是,这部中国现代小说史上具有开山意义的作品,已经显示出极其成熟的特色,使后来的许多研究者为之倾倒,究其原因,除了鲁迅深厚的文学素养外,我们也无法不叹服于先生的天才。 目录:
《呐喊》
自序 狂人日记 孔乙己 药 明天 一件小事 头发的故事 风波 阿Q正传 端午节 白光 兔和猫 鸭的喜剧 社戏 《彷徨》 祝福 在酒楼上 幸福的家庭 肥皂 长明灯 示众 孤独者 伤逝 弟兄 离婚 《故事新编》 序言 补天 奔月 理水 采薇 铸剑 出关 非攻 起死 书摘:
孔乙己
鲁镇的酒店的格局,是和别处不同的:都是当街一个曲尺形的大柜台,柜里面预备着热水,可以随时温酒。做工的人,傍午傍晚散了工,每每花四文铜钱,买一碗酒,——这是二十多年前的事,现在每碗要涨到十文,——靠柜外站着,热热的喝了休息,倘肯多花一文,便可以买一碟盐煮笋,或者茴香豆,做下酒物了,如果出到十几文,那就能买一样荤菜,但这些顾客,多是短衣帮,大抵没有这样阔绰。只有穿长衫的,才踱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要酒要菜,慢慢地坐喝。 我从十二岁起,便在镇口的成亨酒店里当伙计,掌柜说,样子太傻,怕侍候不了长衫主顾,就在外面做点事罢。外面的短衣主顾,虽然容易说话,但唠唠叨叨缠夹不清的也很不少。他们往往要亲眼看着黄酒从坛子里舀出,看过壶子底里有水没有,又亲看将壶子放在热水里,然后放心:在这严重监督之下,羼水也很为难。所以过了几天,掌柜又说我干不了这事。幸亏荐头的情面大,辞退不得,便改为专管温酒的一种无聊职务了。 我从此便整天的站在柜台里,专管我的职务。虽然没有什么失职,但总觉有些单调,有些无聊。掌柜是一副凶脸孔,主顾也没有好声气,教人活泼不得;只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几声,所以至今还记得。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惟一的人。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皱P16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因为他姓孔,别人便从描红纸上的“上大人孔乙己”这半懂不懂的话里,替他取下一个绰号,叫作孔乙己。孔乙己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着他笑,有的叫道,“孔乙己,你脸上又添了新伤疤了!”他不回答,对柜里说,“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他们又故意的高声嚷道,“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孔乙己睁大眼睛说,“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接连便是难懂的话,什么“君子固穷”,什么“者平”之类,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听人家背地里谈论,孔乙己原来也读过书,但终于没有进学,又不会营生,于是愈过愈穷,弄到将要讨饭了。幸而写得一笔好字,便替人家钞钞书,换一碗饭吃,可惜他又有一样坏脾气,便是好喝懒做。坐不到几天,便连人和书 …… |